本报讯 专挑高档酒店蹲点,瞄准办婚宴的主家,尾随车队踩点婚房,待夜间入室行窃。日前,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犯盗窃罪案一审宣判。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罚金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今年29岁的周某,是四川宜宾人。2003年来到丹阳后,周某因偷电缆线,被判刑三年多。获释后,他承包了一间个体浴室,但生意惨淡。为还亲戚的借款,周某重操旧业,入室盗窃。
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周某专挑办婚事的家庭行窃。周某先在丹阳的高档酒店蹲点守候婚宴主家。待酒席结束后,他便跟随主家的车到达婚房,然后于夜间“动手”。其中一次,周某踩点到一家新婚别墅,偷得总价值达7万余元的钱财,其中包括29800元现金、黄金首饰、钻戒以及手拎包等物件。公安机关陆续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将周某抓获归案。
对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操办喜事期间,应加倍留意保管好财物,尤其是现金和贵重物品。如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保管;贵重物品放置家中较安全隐蔽位置;有效防范周边可疑人物。(谭艺婷 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