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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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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检察院打造
服务律师信息化“高速公路”

  本报讯  “@武律师您好,‘李某等人盗窃案’基本信息与进展情况,已发送动态二维码,请注意查收。”近日,江苏古彭大众律师事务所的武跃建律师微信里收到提示。这是来自于京口区检察院今年初在全省率先建立的“阳光京岘”检律互动交流平台的信息。

  据京口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以微信群为载体,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定期在群中予以发布,并实时告知案件代理律师。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只需在案管接待大厅“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加入该平台。检察院设置了专人负责管理平台,建立了信息台账,并采用隐匿犯罪嫌疑人名字的方式将案件信息在平台内发送。

  专人负责统一接待、全程跟踪处理和反馈、情况即收即办,平台的“一站式”服务让每位律师都尊享VIP服务。VIP服务不仅包括公开案件信息,预约阅卷、查询、咨询等功能也一应俱全。律师可直接在微信中预约、约见承办人,进行沟通、查卷等交流互动,并可以通过上传相关“律所函”“委托书”等电子档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快速办理阅卷等事宜。

  “群内有哪些人,我们对案件提出的意见是否能够被充分听取?”有律师在加群之前曾有疑虑。“群成员除了在该院办理过辩护代理业务的执业律师外,还有该院公诉、侦查监督、案管、控告申诉部门首批入额遴选的员额制检察官,都是我院办案的骨干力量。您阅卷后提出的辩护意见,我们承办人会认真审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且会第一时间在群里@您。”该院案管科科长周文龙的回答让人豁然开朗。

  加入微信群的律师在京口区检察院申请阅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会收到群里纪检监察员的回访,询问律师对接待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对案件流程信息推送的知晓情况。目前,受访律师对该院“阳光京岘”微信平台的工作满意度达到100%,这项制度也被律师们亲切地称为检察机关提供的“售后服务”。

  自微信平台建立以来,京口区检察院已接待律师42人次,推送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达170余次。“‘阳光京岘’检律互动交流平台的建立,为推动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提供了一个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平台,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力。”周文龙介绍说。(周春春 王旭 谭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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