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以及省、市、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准确评价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近日,丹徒区印发《2017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
该考核细则分区级部门考核细则和镇政府(园区、街道办)考核细则。区级部门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监督、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合力推进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保障措施情况以及予以加分情形方面;镇政府(园区、街道办)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职能转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监督、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保障措施以及予以加分情形方面。与以往不同的是,考核内容强化了合力推进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法制机构建设及机构负责人参加部门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等考核。
同时,该考核细则还增加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加分内容。(刘振华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