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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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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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窗帘,小伙心中的阴霾随之而散
“展大姐”事迹被搬上小品舞台
小品剧照

  本报讯  近日,由京口区象山街道编排的小品《窗帘》,在扬中新坝首演赢得了满堂彩。该小品根据真人真事创作,艺术再现了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展翠琴社区服刑人员“引路人”的形象。

  在象山街道,有这样一句话:“有困难,找展大姐”,这位深受大家尊重与爱戴的“展大姐”,就是扎根基层司法所14个年头,创造了“调解数量最多、调解时间最短、调解效果最好、人民满意度最高”四个之最的象山司法所所长展翠琴。

  生于1962年12月的她,自2003年10月担任象山司法所所长以来,不计个人得失,用心用情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将一场场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防止了大量“民转刑”案件发生。她用理解和尊重,缩短了和百姓之间的距离,赢得了百姓的信任。用她的话说,“只要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再复杂的纠纷也能解决好”。近年来,展翠琴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江苏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镇江好人,2015年12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象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莉莉介绍,今年以来,街道重点打造“展大姐”工作品牌,多措并举强化典型宣传,打造法治文化精品。一方面先后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显著位置刊登其先进事迹,并拍摄了微电影,使“展大姐”的事迹得到广泛传播;另一方面,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力度,根据“展大姐”的事迹打造了原创小品《窗帘》,“小品中有展翠琴、陈浩、司法所助理员小张和象山居民老朱4个角色,由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参演。”    

  小品《窗帘》的主要剧情为,现年26岁的陈浩,因犯抢劫罪被判缓刑。定罪量刑后,面对周边朋友亲人的远离,小陈便破罐子破摔,终日拉着窗帘把自己封闭在屋里不愿见人,也不配合社区矫正。在司法助理屡屡遭遇“闭门羹”的情况下,展翠琴提着保温瓶,带着自己做的饭菜,敲开了陈浩的家门。进门后她发现大白天陈家所有的窗帘也全拉着,一片黑暗,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高超的工作技巧、满满的诚意与爱心解开其心结。陈浩则由抗拒、怀疑到理解、感动。最终,展翠琴感化了陈浩,帮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与他一起拉开了富有象征意义的窗帘。

  “当展翠琴拉开已紧闭数载的窗帘的那一刻,青年陈浩心中的阴霾也随之散去。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振作精神,清白做人,一定能把所有的遗憾都补回来,把所有的不愉快都留在过去。”京口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窗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司法惠民 送法下乡”展演时,得到了领导和在场群众的高度评价,并以高分入选市司法局“最美司法行政人”颁奖典礼汇演。

  (方良龙 王璐丹 钱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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