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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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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傀儡”的离婚大战
本报记者 谢勇

  一对相爱的男女,因为心智不成熟且婚后双方家人“插手”太多,最终导致离婚。日前,润州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两个“爱情傀儡”也理智地结束了婚姻。

  青春靓丽的王倩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身边不乏追求者;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李明,高大帅气,是很多人眼里的“白马王子”,在一次活动中,两人相识并交往,很快坠入爱河。2013年3月,这对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举办了婚礼,这一年,王倩20岁,李明21岁。

  然而,当恋爱的激情慢慢消退,生活的琐碎摆在眼前,两人开始有了矛盾。王倩觉得李明在工作上、朋友间的应酬太多,有时候回家太迟;李明发现王倩不会做饭做家务,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用在化妆、购物上。这些都是小问题,可王、李二人婚前在家都是“惯宝宝”,一言不合就吵闹……

  而另一方面,由于双方父母从小到大都宠着他们,小两口一闹矛盾,四个老人立即“出现场”。婆婆觉得儿媳妇不会做家务,儿子的日常生活很吃苦,时常唠叨,要儿媳妇多做点事情,“有个老婆的样子”;岳母觉得自家女儿从小娇生惯养,没道理结婚之后当别人的“保姆”,同时认为女婿在单位也不是什么大领导,应酬太多不顾家,要女儿“把老公看紧点”。2014年6月后,李明家觉得小夫妻既然已经结婚一年多了,两个人应该早点生孩子,王倩家则认为,小两口的经济、感情基础还不稳定,两人也还年轻,可以再等一等……矛盾很快升级,两方父母、亲戚间经常发生冲突。

  2016年10月,王倩在其父母推动下向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与双方进行了交流沟通,发现双方之间并没有“出轨”等婚内过错,但二人均没什么主见,离不离婚全凭双方家人“拿主意”,而双方家人沟通十分困难,都坚决支持两人离婚。

  为挽救婚姻,法官采取面对面、背对背、单独沟通等方式,花费大量时间做双方工作。但这对小夫妻都明确表示,虽然曾经相爱,但两人都还不是成熟的人;现在因为双方家人闹崩了,他们也不愿做“爱情傀儡”,还是好聚好散。最终,法庭依法判决两人离婚。

  法官点评:离婚案中,男女当事人无主见,各自家人很强势的情况占一定比例。这类案件的主要矛盾,冲突方实质上是男女双方的家人,因此矛盾往往容易迅速激化,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的事也屡见不鲜。处理这类案件可从3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双方众多人员直接接触,强调法官主持男女当事人独自面对面处理,多做庭前调解,同时积极预防开庭旁听各方冲突;二是一旦有初步意见不宜久拖,否则当事人受家人影响很可能变卦;三是这类案件当事人可能需要心理疏导,审案时可邀请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协助。(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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