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6月27日电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27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熊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郑金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宝生、郑贤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被告人陈福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以上被告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本案7名被告人先后交叉结伙,在多地设立诈骗窝点,以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名义拨打电话实施诈骗。2016年8月19日晚,有本案被告人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诈骗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徐玉玉发现自己被骗后,与父亲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回家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入医院抢救,8月21日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