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一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事案件,丹徒区检察院近日召开联席会议,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召开的首场专门案件联席会。
此次联席会议召集人是该院检察长黄进。他告诉记者,为保证自身承办的案件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试行)》,他向公诉、案管、侦监部门检察官提议召开这次联席会。会上,黄进作为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相关证据事实,阐明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的理由。参照《规定》,此案符合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因“事实认定发生重大改变”,属于“应当”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案件。
“请问黄检察长,这个当事人是独居吗?”“我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标准,建议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一个主观明知认定的问题,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犯罪。”“我认为这里涉及农村普法问
题。”……针对案件的证据和一些关键问题,检察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参考。该院公诉科科长纪飞表示,检察官联席会议有别于检委会,它是为了促进检察官办案业务交流,统一法律适用,保证案件质效,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召开的一种会议形式。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召开,是进一步提高检察官办案质量的有益实践,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交流办案经验、拓展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方法均有积极的作用。
(谭艺婷 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