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润州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新闻发布会,润州法院、润州检察院和润州公安分局联合签订备忘录,联手打击老赖。
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润州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120件,旧存案件1109件,执行结案762件,案件实际执行率为68.71%,执行到位额达2400多万元。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开展凌晨、夜间、假日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全城围堵“老赖”活动15场,依法拘留被执行人9人。加大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力度,限制出境7人,发出限制消费令798份,列入失信人名单838人。
法院执行力度在持续增大,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拒绝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件,既有各种手段逃避、规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因素,也有部分人员、部分部门干预执行,甚至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等外部环境因素。法院执行主要是查人和找物,所以在这方面来说法院自身在传统执行模式下本来就是一个短板或者说叫执行手段的匮乏,执行措施上不到位,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得不到维护。”润州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翔说道。
为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力度,润州法院、润州检察院和润州公安分局在发布会上签订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备忘录》,就关于拒执罪的界定、公检法三家的职责分工及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等问题达成共识,建立了工作长效协调机制,确保打击拒执犯罪不枉不纵、高效及时。“今后,区公安分局会根据我们的工作机制意见,协助法院控制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查控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形成有效的打击被执行人的天网,有效缓解、破解执行难。”王翔说。
发布会上,润州法院还发布了“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法官正告那些在法院立案执行但没有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在15天内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逾期履行,将付出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的代价!”(谢勇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