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那么,2016年,镇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到底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天,在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召开之际,本报记者通过提取数字的方式,为您更清晰、更细致地展现镇江纪检监察过去一年的“成绩单”。
“两个责任”
得以层层压紧压实
去年以来,市纪委大力实施“强责工程”,协助市委制定2016年度“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组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2个地区和部门党委(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进行点评,并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集中测评。
市纪委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抓好“四查一考”机制,协助市委开展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各辖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实施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市纪委高标准抓好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各辖市区党代会组织现场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把关作用,共对42批次1018名同志党风廉洁情况进行回复。用好问责利器,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34起36人和6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5起。
纪律规矩
始终坚持挺在前面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去年,市纪委围绕党纪主题进行宣传教育,建成全省首个以纪律教育为主题的党纪教育馆,并对180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市纪委及时进行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等谈话约谈,共开展谈话函询269人,实施信访监督314件次,为123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反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标准、适用方法、相互转化、审理量纪等有效机制,依纪依规、宽严相济作出恰当处理。
去年,全市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轻处分占63.5%,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32.2%(不含移送司法机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的占4.3%。
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积极推进
市纪委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问题,健全和完善“三查一监督”联动督查机制,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处理9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起。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办理中央纪委、省纪委挂牌督办件4批17件;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111件,问责处理15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2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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