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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汽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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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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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美丽镇江,低碳城市”建设
我市实施汽车检测
与维护制度

  助力“美丽镇江,低碳城市”建设

  我市实施汽车检测

  与维护制度

  

  本报讯  为扎实推进“美丽镇江,低碳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决定我市正式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

  记者了解到,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用汽车定期到汽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经检测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到经认定发布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实行强制维修。维修合格后,凭该站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到初次检验的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复检车辆,从而使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昨天,市运管处维修科副科长张俊俊告诉记者:“安检6年免检车辆,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尾气检测;其他车辆需按规定定期进行尾气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需进行强制维修后再进行尾气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到市车管所参加车辆年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对以临时更换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一经发现,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将对汽车所有人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项工作,我市计划通过两年时间,分阶段实施,最终实现对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的闭环控制,不断提高对汽车尾气污染排放的治理能力。(林兰  叶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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