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集中办理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并对事件后续处理提供检察建议,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近日,江苏省人大代表李鼎如对镇江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护航生态文明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我要为检察工作点赞!”。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工作,正式开通“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实现检察机关与市级行政机关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联合法院、公安、环保等单位共同制定《镇江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建立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集中办理制度,发现并依法监督了一批行政违法犯罪案件。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这在江苏省尚属首次。《决议》既对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也对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提出要求,使得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权力、保障民生红利有了更加完备制度保障。
展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2013年12月3日,丹阳市云阳镇麦溪石油液化气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经济损失上百万元,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鉴于燃气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及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丹阳市检察院遂针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调研。经调研,发现该市16家液化气站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共性事故隐患,且多家违法销售添加二甲醚的液化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据此,该院首先向液化气站主管单位丹阳市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在硬件建设、内部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予以重视,加强督查。该局表示将认真研究、切实整改,确保做好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同时,爆炸事故涉及的相关渎职犯罪嫌疑人也已被该院立案侦查。
遏制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今年4月,有网友在网上反映盗采分子在长山附近非法盗采石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丹徒区检察院获知相关情况后,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确认情况属实后,督促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依法处理,坚决遏制盗采猖獗的现象。后国土部门派员调查,及时制止盗采行为,并对薛某某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作出了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和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处理决定,有效遏制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该院将全区36家行政执法机关分为四大类,分别与相应业务科室进行对接,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并积极主动与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订“一办法三制度”,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突破口,畅通执法信息渠道,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今年来,共有16家行政执法机关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30件、受理案件咨询12次、开展专项活动4次、走访行政执法机关27次,发出16件行政执法检察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行政违法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了“检立方”
2015年5月2日,句容某网络论坛一则《触目惊心!郭庄朝阳坝惊现“排污管直达”》的帖子引起当地环保部门注意。帖子反映该市郭庄镇沈家边村朝阳坝附近一服装水洗厂私设管道,向河里排放蓝色带有酸味的废水。
通过环境污染舆情监测,句容市检察院发现了这条线索。自2014年起,该院即注重通过监测分析辖区污染舆情,研判筛选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并形成常态化做法。同年8月,句容市检察院与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在句容市环保局设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办公室的基础上,就加强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动执法等方面建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句容市检察院牵头、环保部门共同推动下,形成了更大层面的联动协作工作格局。2014年9月,句容市政府出台《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由政府主导,整合检察、法院、公安、环保、国土等12家单位资源力量,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情况。一项以信息化引领、检察监督、检察协作和预防保护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立方”工程,在句容市检察院已雏形初现。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53件58人,监督移送渎职犯罪线索2件并立案侦查,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