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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防违办了解到,某小区开发商在纬八路工地内擅自建设了10间砖混结构的房屋,面积约500平方米。市城管执法支队于10月17日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查看,当日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11月12日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交涉,开发商最终于11月13日配合执法进行了自拆。(石晶 胡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