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社会
 
标题导航
医疗器械推动丹阳经济升级
我市2014年公益创投
收到106个项目申请
市人大部署
述职评议工作
提前下班,去超市受伤真算工伤!
赤山湖成为
省级水利风景区
中山东路破损
红砖填补坑洞
市无管站快速排除
机场对空电台干扰
图片新闻
我市流动人口
居住证发放启动
图片新闻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4年9月2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流动人口
居住证发放启动

  (上接1版)居住证除了视读信息外,还具备机读功能,机读信息详细地记录了个人信息、随行人员信息、就业信息等。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日后可包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凡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居住证明)等办理。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变更居住地的,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对于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居住证为一人一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省内通用。(张杰 姜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说明 诚邀加盟  联系网站 批评建议 报社电话
 
苏ICP备-015116 版权所有镇江日报社
Copyright © 2002-2006 www.jsw.com.cn www.zj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