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方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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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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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法院
司法建议获肯定

  近日,句容法院发出了一篇关于对城区道路管理与养护责任进一步明确的司法建议。

  去年上半年,该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受害人系深夜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通过本市事故地段的非机动车道路一低洼地段时摔倒后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均认为事发地段不在其管理养护范围,该院在查明事实后作出了判决,并经上诉镇江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但在此后的数月时间,该事发地点仍然处于原状,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仍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该院结合了解到的市区内其余道路保养管理分工仍存在争议,一旦发生与道路养护相关的事故,相关部门仍有可能相互推诿。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句容法院向句容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市政府对该市城区道路管理与养护的权限、范围、职责加以明确并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对已存在安全隐患的事发地段非机动车道路进行整修,消除危险。

  收到该司法建议后,句容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市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召集住建、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专门就城区道路管护等有关问题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对该院建议书中反映的城区道路管理与养护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责成市政服务中心对事发地段非机动车道进行整修、消除危险。(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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