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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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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快递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本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企业收发快递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从1月起,全市提供收派服务的快递业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可至国税部门自行领用、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税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携带相关资料至国税部门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次“营改增”扩围有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速推进镇江转型升级,新政策变化要点主要包括:增加了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增加了收派服务、技术测试、技术培训、网游设计、翻译服务等内容;对“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计入销售额的条件作了进一步明确;新增加了五项免税政策;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进行了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税以及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问题。(束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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