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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镇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路径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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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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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镇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路径研究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围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八项工程”、“四大行动计划”,市人社局课题组对“推动镇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展开调研,努力为“十二五”推动镇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决策参考。

  一、更高就业质量的内涵及评价指标

  (一)基本内涵。就业是民生之本,而“就业质量”是就业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的性质、聘用的条件、工作的环境以及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目前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充分就业目标。从微观层面来讲,“更高质量的就业”主要是指: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具体而言就是:促进劳动者体面就业、素质就业、平等就业、稳定就业和创业就业“五位一体”就业格局。

  (二)评价体系。当前,国内专家学者一般从五个维度对更高质量的就业进行评价:①就业机会。重点考察新增就业、就业人口总量、劳动参与率、失业率、就业结构等因素。②就业状况。重点考察劳动者的工资薪酬和工资增长、社会保险覆盖及待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就业安全等因素。③劳动关系。重点考察劳动合同覆盖率,是否有平等协商和社会对话机制等因素。④就业能力。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得到有效的职业培训,从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及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⑤就业环境。重点考察劳动力市场基础作用的发挥、就业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有利于劳动者就业的政策环境、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就业公平等因素。

  二、我市就业质量的现状

  根据就业质量基本含义及评价体系,课题组对全市就业质量进行了全面考察,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市就业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具体表现为:

  1.从就业机会看,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末,我市城乡从业人员总量达到191.6万人,比2003年增加51.1万人,年均增加5.11万人,劳动力参与率保持在75%以上。2003—201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5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2.3%左右,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维持在1.5万人以下。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03年的42.2∶35.4∶22.4转变为2012年的12.9、48.0和39.1。

  2.从就业状况看,职工工资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认真落实企业职工收入倍增计划,加强企业职工工资调控,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及时调整企业工资最低标准。2003—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4.73%。同时,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截至2012年末,全市城乡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98.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9.5%。其他险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达98%以上。

  3.从就业能力看,人力资源不断开发,职工素质逐步提高。近年来,始终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计划,在全省建成了较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全市拥有技职校16所,各类培训机构61个。预算总投入6.5亿元推进镇江技师学院异地迁建,投入6000万元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考试基地)。截至2012年末,全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每年超过3万人,组织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每年超过15万人次。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510人,劳动者技能得到显著提升。

  4.从就业环境看,就业保障不断加强,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不断增强,年均投入就业资金增幅达10%以上。2003年以来,全市共使用就业资金达13.9亿元,惠及城乡劳动者150万人次。市场建设不断完善,2010年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启用,辖市区市场建设率和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率均达100%。着力构建覆盖四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建成“15分钟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圈”,率先在全省实现基层平台机构、人员、功能三个100%覆盖,开通了涵盖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招聘单位的“镇江就业e图”。 

  5.从劳动关系看,企业用工逐步规范,用工制度不断完善。在全国首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化建设”,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规范服务标准化示范区”。截至2012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89%,5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95%。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和示范仲裁院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劳动监察示范网格612个,省级示范仲裁院4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调解结案率分别达99%、87%,有效维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使劳动者有尊严地就业。

  三、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四大行动计划”和“民生幸福工程”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总目标,坚持“既重规模、又重质量,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市场导向,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四大原则,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转变就业增长方式,着力调整优化就业结构,着力构建稳定就业、素质就业、平等就业、体面就业、创业就业“五位一体”就业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3.5%以内;扶持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各类就业培训30万人;主要险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力中拥有高技能人才达600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2%以上,企业职工薪酬实现倍增。

  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对策及路径

  重点是采取扩大就业、推动创业、提升能力、提高薪酬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等措施,着力推进“六大行动”。

  (一)实施就业增长行动,推动城乡就业更加充分

  1.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始终坚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注重体现“三个优先”,实现“就业型增长”。即:在总体布局上体现“就业增长优先”,在财政安排上体现“就业投入优先”,在目标考核上体现“就业目标优先”。更加注重把就业效应作为考核政府为民办实事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政策审批上,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在政策执行上,强化资金使用效应,让资金惠及更多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在政策评估上,进一步健全就业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同时,根据就业形势和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

  3.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市就业质量提升的重点和难点,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提高就业质量核心应该是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和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通过减免税费、贷款支持、技术支持、市场服务、法律咨询等多种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帮助小微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和发展空间。

  (二)实施创业拓展行动,推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

  1.积极实施创业升级计划。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创业质量和层次。重点以开展创业促进工作示范单位(示范岗)、大企业与小企业产品配套标兵、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标兵、创业明星评选、创业群英会、创业帮扶3+1行动等为抓手,着力建设最具活力的创业示范城市。同时建立创业创新联盟,鼓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展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实现全民创业由“总量扩张”向“量质并举”转变,确保每年扶持创业1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以上。

  2.实施创业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村居百人培训计划”,开展“万人创业普训” 、“创业培训进校园”等活动,扩大SYB创业培训范围,让每一位创业者都能有一次创业培训机会;推广GBO绿色创业培训,让更多农民从事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等领域创业。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构建创业培训、实训与见习有机衔接的创业培训体系。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每年开展创业意识教育15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创业培训后成功率达60%以上。

  3.实施创业载体完善计划。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各类创业基地,提高创业载体建设的企业入驻率,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层次,着力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园、示范区,积极引导创业向园区集中、向优势产业链靠拢。力争到2015年完善提升创业载体100个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创业载体10个以上,并将镇江创业园、京口高创业中心、镇江新区科技双子楼等打造成国家级孵化示范基地。

  (三)实施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就业岗位更加稳定

  1.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免费培训范围,重点对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就业导向性培训,储备职业技能人才,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问题。每年至少开展再就业培训3万人次、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4万人次。

  2.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需要,大力提升岗位培训,加速职工技能提升。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政策,加大培训、鉴定奖补,重点对企业一线骨干开展高技能提升培训,对新进员工开展上岗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万人次。

  3.实施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快推进镇江技师学院异地迁建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考试基地)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成长平台。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每年新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组织“名师带徒”10对,评选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20名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5万人。

  (四)实施服务创新行动,推动就业机会更加公平

  1.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建设标准化。加快城乡就业政策、制度的一体化进程,推动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信息化。重点推进基层平台机构名称、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应用软件、服务标识“五统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提升基层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构建“15分钟公共服务圈”,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完善全市“就业e图”,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缺工企业实施对口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2.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品牌化。全面推进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工作”,着力打造公共职介服务品牌,发挥星级市场示范和引导作用,提升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水平;到2015年底,各辖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达到三星以上。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进千企活动,走出机关,走进企业,实施对口服务,着力创优服务企业用工品牌。

  3.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建设信息化。纵向上,统一技术标准,以市为单位建立就业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加快就业系统内部业务经办的信息化和数据整合,实现就业信息在全省全国的互联互通。横向上,加强就业信息与人才信息、社会保障信息、企业用工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内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实施薪酬倍增行动,推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1.落实企业职工薪酬倍增计划。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适时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到2015年全市范围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类别全部达到省一类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全市企业年工资增长基准线不低于12%。推进企业工资协商制度“全覆盖”。以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为载体,全面开展“百企示范、千企提升、万企覆盖”工资协商“百千万”专项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建制率98%以上。

  2.创新劳动关系协调管理。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全市各类企业劳动用工诚信评价体系,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50%的基层网格达到省级示范标准,成功创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示范城市。加强劳资矛盾预警防范,构建四级贯通的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推进省级示范仲裁院和镇(街道)示范调处中心建设,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维稳工作,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完善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拓展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推动被征地农民进“城保”,开辟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外来人员社保“绿色通道”,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5年主要险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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