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最高检获悉,造成21人死亡、7人受伤的四川省渠县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高检高度重视,要求四川省检察院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并将此次事故挂牌督办。
9月15日,达运集团渠县通林公司一辆客车从渠县三汇镇开往县城,途中与一辆满载碎石膏的货车相撞,导致客车侧翻至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所载碎石膏掩埋,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14名,7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
检察机关现已初步查明,渠县交通局公路路政大队一中队队长刘兆华、二中队队长章建生、三中队队长宋洪、四中队队长张亮在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对部分超限车辆只罚款,不卸载,直接予以放行,全县过往的多数货车严重超载运营,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导致此次渠县重大交通事故发生。4人还存在其他涉嫌经济犯罪行为。调查还发现,渠县交通局路政大队现任大队长毛德军、前任大队长陈树新,明知4人存在滥用职权行为,不仅不予制止,还收受各中队财物。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此次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调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毛德军、陈树新等6名路政官员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