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范围、重点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审计处理和结果运用。
《意见》明确要求,军队队列单位和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军队事业单位和保障性企业负责人,以及负责专项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推行先审后提、先审后离制度,对拟列入后备的或列入后备拟提升的团职以上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对即将达到平时任职最高年龄或最高年限的领导干部,拟调整交流或转业复员的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