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并不赞同两名少年轻掷生命的极端之举,因为那是对生命缺乏尊重,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而更不赞同的是两个家庭家长的育儿观念、处理方式,在他们身上,尊重和负责同样缺失。
十多岁的孩子,因为自我意识、自主观念正在形成,在教育方式上无疑需要更耐心、更细致,需要体现家长“关心引导”的作用,这往往更多地表现在家长对孩子的尊重、负责上。因此,少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责任心,家长指望“让警察吓唬吓唬”“一怒之下撕作业”等非常规手段产生“奇效”的想法和做法,无疑是非常危险的——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扩大事态,把孩子推向深渊。
好在警方介入后,最终没有酿成严重后果。但在目前,“家庭纠纷”问题仅仅算是平息了,并非得到解决——如果家长还是没能从中吸取教训,改变简单粗暴的教育理念、手段的话,或许真会出现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马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