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润州区检察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致他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新刑诉法实施后,该院首例依照当事人和解程序办理的不起诉案件。
32岁的王某与47岁的罗某是邻居,同村多年一直相安无事。今年1月的一天,双方因停车问题发生言语争执,其间也免不了用手比划指点。争到心烦意乱,血气方刚的王某挥起拳头便朝罗某嘴部打去,没想到竟将罗某两颗门牙打落,后经鉴定为轻伤。得知自己下手过重还涉嫌犯罪后,王某后悔不已,积极向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事后,罗某也自我检讨,要是一开始就与王某冷静协商,就不至于发生这场冲突。罗某不仅接受了他的道歉,还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对其表示谅解。
润州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王某和罗某都申请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查,该院对王某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