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受理六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某银行句容支行,被告多为个人,借款主要是用于住房按揭贷款,因被告未按期归还贷款造成逾期,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
该院民二庭受理后,认真审查案件,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开展送达工作,因被告人数多,这些被告有些因长期在外做生意,家里长期无人;有的白天不在家,只有晚上在家,应诉材料的送达成为难题。
承办法官主动联系银行人员和代理律师,通过多次送达、晚上送达终于联系上了被告。在送达的同时,法官还和被告拉家常,了解到案件背后的原因均是由于被告资金一时出现了问题。法官耐心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告知权利和义务,进行法律释明,根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如果违约的话要一次性归还所有贷款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被告的经济压力更为巨大,如被告无力一次性归还所有借款,银行将有权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变卖,被告及其家人将无家可归。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被告均表示愿意到法院进行协调。
开庭当天,六起案件被告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共十余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官的协调下,其中五起案件以调解结案,被告均同意按照原还款计划还款并承担部分律师费、诉讼费,另一起案件被告将贷款全部还清,而原告申请撤诉。 (赵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