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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还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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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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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还是“人祸”
李 溟

  连日来,频频发生的宠物狗伤人事件,引发全民热议。在镇江的多家本地论坛,关于城市养狗的争议更是没有休止,只要输入关键字“狗”,跳出来的网帖不下百篇,除了网友们对养狗行为的“声讨”,也不乏狗主人的“自白”、解释,两方在网络上的“掐架”时有发生。

  面对宠物狗带来的烦恼,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说到底在于管理,而且主要是对狗主人的管理。无论狗有多善解人意,总有失控而“兽性大发”的时候,特别是如藏獒这类的烈性犬种。当养狗人带着狗到室外的公共场合时,就应当将隐患杜绝,这是养狗人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诚如报道中这些咬死、咬伤人的狗主人,就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疏忽,实质上都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近年来许多城市都制定了“养狗”的制度。今年初,我市还就《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收效似乎并没有显现。“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养狗并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稳定良好,更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权益保障。因此,在要求狗主人自律的同时,不妨也多念念规章条例的“紧箍咒”。

  没有原则的爱,发生在人身上,就会溺爱出不遵纪守法的孩子,发生在人与狗的身上,就会溺爱出伤人的狗来。城市中的狗主人,在你坚持养狗是自身权利的同时,你也得履行你的养狗义务,你的侥幸只会给他人带来威胁甚至难以弥补的伤痛。也拜托犬只的管理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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