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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泥路收费的疯狂与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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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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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泥路收费的疯狂与隐忧
堂吉伟德
  漫画作者:吴之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洗猪河收费站所处的道路是条烂泥路,从2010年至今仍未竣工却一直在收费。针对烂泥路上收费的质疑,该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收费单位负责人还称洗猪河收费站设立以后方便了群众,优化了通行的环境。

  (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收费公路的乱象,之前有很多报道,比如超期收费,比如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即便有国家明文规定,依然没有遏制这种乱局。据审计,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相比于新修公路,收钱虽然痛苦,但通行舒适权却得到了保障。而洗猪河收费站,所行“路桥通行费”实在令人费解:既然收费,何以在当初没有撤并收费站之前设立“路桥通行费”?难道当初的“城市形象”就不重要吗?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意即“路桥通行费”收取的前提是“先修后收”,而洗猪河收费站针对的烂泥路收费,又是师出何名?

  其实,无论是“过路费”,还是“进城费”,其本质都是“以路收费”。公路成了地方获取财政收入的“砝码”。只不过,较之于其公路收费,“烂泥路收费”则更让人忧心。一则,这说明收费思维并没因为“收费治理”得到遏制和缓解,相反却发生了转移和变种,收费甲变成了收费乙而已;二则,这也从另一方侧面提醒相关部门,收费治理当坚持全面而非局部清理,否则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思维不变,乱象不止。

  “最后一公里”的收费,实则“公路财政”的另一样本。这样的情况令人沮丧,这说明时下公路收费的现实还很严峻,相关治理工作也还仅仅开头。若不能正确认识到收费的合理性、规范性,就可能被“程序性合理”掩盖实质性合理。这同时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就是要在治理上,必须以最后的效果作为考评的依据。如果我们取消了“过路费”,又冒出无数个“进城费”,这样的治理还有什么意义?

  一个洗猪河收费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支撑其存在的执政思维。假若这样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不得到改变,那么改善民生就很难有处落地。假若,政府依然无视民生诉求和民意需求,那么就会丰盈了财政,失却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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