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A8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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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审议通过
《镇江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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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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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审议通过
《镇江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镇江市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镇江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年初以来,镇江市消防部门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立足镇江市实际情况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充分调研全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情况,合理借鉴周边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意见。其间,市长朱晓明多次听取《办法》起草情况汇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倪兴余牵头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有力的推动了《办法》的出台。

  《办法》共21条,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责任主体、管理机制、经费来源等方面,对各部门在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职责进行了明确,构建了消防水源设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该《办法》是镇江市政府出台的首部对消火栓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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