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孕期必要的超声检查有5次,孕妇应该按时做,不能缺少。这5次检查依次为:孕7-8周确定宫内妊娠活胎;孕11-14周行颈项透明层检查;孕20-24周行胎儿系统筛查;孕32周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孕38周及以后(生产前)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其中孕11-14周及孕20-24周的检查是整个孕期最重要的两次检查。
——超声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张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