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A4 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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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新刮痕,让肇事拖拉机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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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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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动车相撞致一人死亡?原来离奇案件背后另有隐案
一块新刮痕,让肇事拖拉机现出原形
变型拖拉机撞击角度比较刁钻,整个过程十分隐秘。 制图 孙力

  两辆电动车相撞,却致一人死亡。一起不寻常的交通事故,背后另有隐案——真正撞死死者的原来是一辆变型拖拉机,警方通过电动车尾部一处新鲜刮擦痕迹锁定真凶。

  昨天,丹阳交警部门对外公布,发生于6月8日早晨的两辆电动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今年54岁的丹阳珥陵人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离奇事故

  两辆电动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

  6月8日早晨7点05分,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称,在241省道丹阳珥陵北沟桥,两辆电动车相撞,有人受伤。接警后,丹阳交警大队横塘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位于241省道41公里380米处,两辆电动车摔倒在地,一人已当场死亡。

  处警民警立即保护现场,并将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丹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指令后,带班领导刘波率领民警樊弢、钟永凯等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有两辆电动车,其中撞人的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被撞电动车驾驶人称其在骑行过程中,突然被另一辆电动车撞倒。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后,看到撞她的电动车驾驶人满身是血,已不省人事。后来,就看到其他车辆和人员陆续在现场停留围观。

  疑点重重

  新鲜刮擦痕迹证实凶手另有他人

  乍看起来,这是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但随着现场勘查逐步深入,民警在撞人电动车后备箱左后侧,提取到了轻微的新鲜刮擦痕迹。而按照事故常见类型判断,后方车辆追尾撞前方同向车辆,后方车辆尾部不应该存在新鲜痕迹。细微的痕迹顿时引起勘查民警的警觉。

  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立即会同丹阳市局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验。经检验,死者腰部左侧有明显擦伤,应该是外力作用所致。现场勘查的疑问,加上尸体检验的结果,表明案件还存在第三方当事人,极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本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将情况汇报大队领导。大队长陈锁坤和副大队长蔡东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副大队长蔡东平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全力侦办此案。6月8日至6月14日,连续七天,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对现场进行反复勘验,并对现场周边乡镇和村庄仔细走访,寻访目击证人;同时,调取了案发地沿线上下游所有监控录像进行分析研判,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破案线索。

  调查取证

  查看监控锁定肇事逃逸拖拉机

  走访调查过程中,一名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重要线索:案发前,目击证人走到案发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蓝色拖拉机紧贴一辆电动车驶过,该电动车随即失控,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车。

  办案民警根据这一重要线索,立即对案发地周围监控和抓拍照片逐一核查,反复进行分析研究。核查中,民警发现一辆变型拖拉机有重大嫌疑,该车于当日7点02分通过现场北侧治安卡口,紧接着于7点06分原路折返;最后于7点16分第三次通过治安卡口,该车外观与目击证人的描述高度吻合。锁定嫌疑目标后,大队领导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展开落地查证工作,并研究部署抓捕方案。

  6月14日,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到丹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当日7点多,徐某驾驶拖拉机沿241省道由南往北行驶,行至案发路段,撞上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后,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驾车逃逸,在逃出现场几百米后,因担心又折返现场查看情况,在返回现场发现被撞电动车驾驶人已当场死亡后,再次驾车逃逸。

  目前,徐某因涉交通肇事罪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张翔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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