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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 畅享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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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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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 畅享消费
(资料图片)

  日前,镇江市举办了“消费维权,法治镇江”的3·15晚会,镇江市中山路小学四年级的小记者们参与此次活动。这台晚会通过对各种典型案例的详细分析,提供了多种合理有效的维权方法,揭露了新消费环境下形成的骗局和陷阱。活动体现了关注民生的重要性,同时初步培养了小记者们的维权意识,学会思考身边的社会问题,开拓了小学生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眼界。

  (吴永平  邱晶晶)

  诚信,让生活更美好

  中山路小学四(9)班  濮海月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晚上,我亲临现场观看3·15主题直播行动晚会,主持人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消费者被侵害的案例。

  一位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寄了上万元的货物,却被告知丢件,经过协商,快递公司只愿赔1000元。一位消费者在4S店买车,付了款,却迟迟不给上牌照。消费者购买的精装修房地板松动卡灰、门套脆弱得手一碰就掉、浴缸并非开发商承诺的名牌,以次充好。

  一个个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商家的奸诈和消费者的无奈,我想这其中问题的症结无非就是“诚信”二字。

  虽然我还是个小学生,但参加这样的活动对我来说意义深远。它告诉我作为商家,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必须要在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上下功夫。而作为小消费者,我们要学会辨别产品优劣的本领,同时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每个商家都将诚信作为自己经营的原则,那就没有欺诈与伪劣;如果每个消费者都能勇敢地与不诚信的销售行为作斗争,那又会反过来促进商家的自我完善。如果商家和消费者建立互信,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一年365天,天天都是3·15,诚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指导老师  曹燕)

  我们共同的3·15

  中山路小学四(8)班  傅颖奇

  说起消费者权益,谁也不会感到陌生,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也大都遇到过质量或服务的问题,所以说3·15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节日,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上周五晚上,我和一些小记者们共同参加了以“消费维权,法治镇江”为主题的3·15直播行动。围绕着消费这个话题,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行为遭遇了怎样的烦恼。购买一件商品需要卖家的诚信和买家的真诚,但许多商家的信用却真的让人怀疑。你瞧,冰冻黄花鱼掺水过多,究竟卖的是水还是鱼?快递商品“全国漫游”,不知何时才能到达目的地?各种微店上销售的“三无”食品,引来无数吃货,它究竟能不能吃?淘宝上购买的“神仙水”气味偏差大,真实度让人怀疑!汽车买了之后不能上牌,车主无可奈何!消费者遇到如此卖家,怎么办?理直气壮地维权,用法律的武器向商家讨个公道!3·15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的节日,它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无良的商家遭受谴责,这个节日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直播过程中,我看见的,大多是受害上当的消费者在义愤填膺、慷慨陈词,主持人请来了消费者代表,质量部门还进行了权威发布,提醒大家在消费时应注意的事情,可我就是没有看见那些做了违法或违心事的卖家露面,我想这可能是给他们留一点颜面吧,真希望3·15这个节日为所有商家敲响警钟,让诚信和法治成为每一位商家的座右铭!

  (指导老师  周蔚)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中山路小学四(4)班 孙溪岩

  在晚会播放的短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一位女士收到一条95588工商银行短信,说她的电子密码器要升级,让她打开一个网址将密码器升级,当这位女士进行升级的时候,骗子就将她的账号和密码盗用了。因为95588就是工商银行的服务电话,她想都没想到这是一条诈骗短信。现在的骗子可高明了,换作我可能也会被骗吧!后来,主持人教给我们预防诈骗短信的方法:不要轻易相信短信内容,只要把短信直接转发给“95588”查询验证,就能鉴别短信的真伪了。

  我还想起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有一次,我和小朋友、爸爸妈妈一起去饭店吃饭,爸爸叫我去拿瓶椰子汁。我记得“特种兵生榨椰子汁”味道特别好,就从饭店拿了一瓶,打开一喝,味道怪怪的,颜色也有点黄,不是那么纯白。爸爸看了下,发现是冒牌货,外形几乎差不多,不仔细看,根本分别不出来,更令人气愤的是,保质期居然还剩几天也就到期了。最后我们都没喝,只能白白浪费了,真是可气又可惜。

  原来现在社会上骗子真多,骗子造假的技术也很高,如果不多长点心眼,就很容易上当受骗。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帮助一些受骗的人群维护他们的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醒人们商品的好坏与优缺点,防止大家上当受骗,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但愿黑心商人越来越少,这个世界将越来越好!(指导老师  张玮)

  “3·15”晚会观后感

  中山路小学四(3)班  赵昱博

  周五的晚上,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来到镇江影剧院,观看“消费维权,法治镇江3·15”晚会。

  晚会开始了,大屏幕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案例,有个人信息保护案例、食品安全案例、短信诈骗案例……其中,令我最难忘的要数网购诈骗案例。王女士是一位网购爱好者,有一天她在网上花了四百多元钱,买了一件羽绒服。这件羽绒服很漂亮,深受王女士的喜爱,但这件衣服穿了几天后,王女士却发现它不停地掉毛,让她的毛衣上全都沾满了毛。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妈妈经历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网上买了一件外套,这件外套上面镶嵌着几颗“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光彩夺目,美丽极了。可穿了没几天,这些“宝石”就像长了腿一样,从妈妈的衣服上跑了出来。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要贪图小便宜,应该到大的商店或正规店里买质量有保证的商品。我们不能仅凭商家花言巧语夸大其词的广告而上当受骗,让那些不法商家有利可图。通过当天的晚会,我知道了,当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可以依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每天都是“3·15”,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指导老师  姜艳玲)

  消费维权靠大家

  中山路小学四(1)班  邱文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我参加了镇江的3·15特别活动。2015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活动中,专业人士提醒我们:买冰冻食品时要先看看食物外面冰的厚度,再看看价格,考虑一下实不实惠。大家肯定也买过冰冻食品吧,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以后在购买的时候,可一定要慎重啦。我决定一回家就把这个方法教给外婆和奶奶,上学时还要告诉同学们。

  现场还播了许多案例,如穿了几天就跑毛的羽绒服;让人失望的精装修房;买到了汽车却很久都上不了牌照等。可以说,消费维权真是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都息息相关。

  活动结束后我问了妈妈看完后的感受,她认真地想了想,对我说:“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维权就在我们的身边。”

  是啊,消费维权,不仅需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与企业的努力,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参与其中,这样才能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指导老师  田萍)

  观看“3·15”晚会有感

  中山路小学四(7)班  任高越

  那天,我作为小记者,很荣幸能应邀到现场观看3·15晚会。我们早早地来到镇江影剧院的晚会现场,只见到处都挤满了观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可见老百姓是多么重视这一场活动啊。

  不一会,3·15晚会开始了,主持人通过了几个消费者维权案例的介绍,还有专家的评讲,教老百姓怎样维护自己合理的权利。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微信上买零食上当受骗的案件了。

  这件案例讲的是一名女生在微信上买了两盒零食,到手后发现盒子上既没有标注生产厂家,也没有写生产日期等要素,便怀疑自己买到是三无食品。因为她没有保留当时购买的证据,最后,投诉无门,只好自认倒霉。

  通过这个案例,我要提醒家长和同学是:食品类的东西,最好不要在网上购买,因为在电脑里看不到实物,不能确定商品是否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等;即使在网上购买食品也要问清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信息,并且保留好网购证据。

  我多希望天天都是3·15啊,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教导老师  张怡)

  我与3·15

  中山路小学四(6)班  刘子薏

  3月13日晚,我有幸以一名小记者的身份参加了镇江影剧院的3·15晚会,这台晚会很特殊,它没有我想象中的歌舞、小品,仅仅是主持人作介绍、放录像,但它却很有意义,它将“3·15”拉到了我的眼前,让我明白“3·15”是什么,作为消费者遇到消费问题该如何维权。

  这场报告让我变成了消费“行家”。回到家我不停地跟妈妈唠叨着“你用‘滴滴打车’时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的填写,千万别被人骗了钱”;“你在买东西时,一定要留心‘三无’产品。要注意看防伪标志,字母倒过来那就是假的”;“不要在微信上买东西,没有权益保证”……我俨然成了3·15的宣传者。

  这场晚会报告不但对我们广大消费者有提醒作用,更让我们知道遇到商品问题应该如何维权。记得我妈妈有一次在淘宝上帮我买了一双运动鞋,和网上商家出示的图片大相径庭,完全不一样,妈妈就拍下图片发给商家理论,要求商家退款,结果商家只同意寄回调换,妈妈郁闷极了,最后不了了之。以后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维权。

  听完晚会报告,我深深地觉得消费者维权部门是多么重要,它不但对消费者有帮助作用,还能对生产厂商有监督作用。我相信通过大家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日趋重视,市场上的假货、水货会越来越少,我们买东西也会越来越放心。

  (指导教师  邱晶晶)

  诚信为本

  中山路小学四(5)班  朱束文灼

  最近和家人一起观看了镇江3·15晚会,节目中披露了一些不良商家的昧心之举,譬如一些“三无”伪劣商品,竟然出现在一些超市的货架上;一些冷冻食品,冰水的重量远远大于食品的分量;有些汽车4S店违规销售汽车,让买车的顾客遭受损失。这些例子真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不良商家在利益的面前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人性和素质。

  爸爸说,一个儿童在童年时期经受不住糖果的诱惑,这不可怕,因为他还不懂事;可是一个成年人已经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就应该禁受住不良利益的诱惑,否则就会坠落在欲望的深渊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基本的诚信,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追求。一次失信,可能会毁了我们一生的名誉,所以说诚信是商家的经商之本,也是做人之本。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大声疾呼:我们需要诚信,我们要大力倡导诚信,让诚信之花尽情绽放。

  (指导教师  沈红霞)

  期待天天都是“3·15”

  中山路小学四(2)班  陈培梵

  那天,我有幸参加了“消费维权 法治镇江”2015.3.15主题直播活动,它让我大开眼界。

  据统计,2014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及消协共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3402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61.11%,可见生活中这些案例不少,比如在大型超市里,冰鲜食品净含量都合理吗?2014年6月期间,我市消协对市区大型超市冰鲜食品组织开展了计量比较试验。结果7个定包装冰鲜品样本中,均合格1件,均不合格的4件,其中“冷冻鲳鱼”,化冰后,水的分量超过食品的分量。我们发现,有的超市在定制或委托生产散装零售冰鲜的过程中,其验收标准中“包冰率”一项的指标为“45~50%”,如此高的包冰率,在后期销售过程中,超市方面又不按一定的比例减去“包冰”的重量,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以购买冰鲜食品的价钱买了‘冰’”。

  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有一次,奶奶带我去买水果,看到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水果篮,里面的水果种类丰富,于是奶奶欣然买下了,拿到家我才发现放在上层的水果是新鲜光亮的,可下层的水果全烂了,奶奶生气地说:“这些商家真不道德,赚的都是黑心钱”。

  晚会结束以后,我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如果每天都是消费者权益日,那该多好啊!就让我们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吧。   

  (指导老师  汤浩)

  本版策划  吴永平  张凤春  本版组稿  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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