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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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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增量天然气价格大幅下调
产业链下游企业将获利,居民用气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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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宣布,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非居民气价理顺后,居民气价怎么改?直供用户议价能力有多大?天然气价格改革能否打破垄断格局?

  气改疑问一:居民气价如何做出调整?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

  “改革把握了油价下跌这一有利的时间窗口,使得价格改革的风险降到最低。”发展改革委宏观院研究员姜润宇说,此次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后,存量气全年提价总额和增量气降价总额基本相当,社会负担总体持平。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6%左右,且下游多数用气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现象,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可能性较小。

  虽然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不会有大的影响,但将在今年底全面建立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会不会增加居民生活负担?

  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价格调整方案强调,不得通过减少居民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

  气改疑问二:直供用户议价能力有多大?

  直供用户是上游气源企业直供的发电、钢铁等大型工业用户。市场担心,在天然气气源和管道运输主要由几家大央企控制的格局下,直供大型工业用户是否具有议价能力?会不会只能被动接受涨价?

  近年来我国陆续放开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和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直供用户门站价格后,我国已有40%的天然气价格实现市场化。    

  天然气门站价格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长输管线的管输价格。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选择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作为改革试点,主要有四点考虑:一是天然气可替代性很强,其他能源产品均可与之形成竞争;二是近年来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液化天然气产能逐步增加,上游气源已形成竞争格局;三是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相对宽松;四是直供用户用气量较大。“这都增加了直供用户的议价能力”。

  “对于这次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中石油的担忧反倒比较大。”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说,直供用户用气量大,能源替代性强。尽管中石油占有七成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在供需总体宽松的形势下,放开很可能带来价格的下降。

  气改疑问三:天然气价格改革能否打破垄断格局? 

  发展改革委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整体上处于相对垄断的格局。上游气源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央企控制,油气管网设施建设、运营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型央企,主干油气管网处于高度垄断经营状态,部分省份也出现天然气管网由地方企业垄断经营的现象。

  能源专家、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此次价格并轨及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传递了明确的市场化信号,下游用户的成本价格将趋同,市场公平度将显著提升。最大的获利方是产业链下游,将显著有利于天然气下游消费的拓展推广。特别是对于使用增量气的用户,包括LNG和CNG加气站、城市燃气、工业用气、燃气发电等行业的新进入者将是重要利好。据新华社

  近年来我国的

  天然气价格改革

  作为全球天然气消费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基本思路是按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此次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尽管此次调价幅度并不算大,也没有涉及居民用天然气,但标志着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2014年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同时明确全面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

  ——2015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目标,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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