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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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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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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创建十二载
我市入围全国文明城市公示名单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中国文明网获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从昨日起进行公示,我市名列全国候选地级市名单第六名。

  去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12月,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规范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了参评城市(区)以及候选村镇、单位。镇江为江苏省参评城市之一。

  此次公布的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上,共有34个市(区),其中省会城市6个,包括武汉、南昌、哈尔滨等;地级市22个,江苏省中有镇江、无锡和泰州入围;其他为直辖市城区4个、县级市2个。

  值得一提的是,在22个候选地级市中,镇江成绩名列第六名。

  目前,所有候选名单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2015年2月4日。公示后,镇江将正式跻身全国文明城市之列。

  (记者  王露)

  第四届

  全国文明

  城市(区)

  候选名单

  (34个)

  

  省会城市(6个):

  武汉市、南昌市、

  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

  威海市、潍坊市、

  广安市、许昌市、

  东营市、镇江市

  绍兴市、濮阳市、

  岳阳市、金昌市、

  三明市、铜陵市、

  珠海市、株洲市、

  芜湖市、宝鸡市、

  无锡市、佛山市、

  泰州市、泉州市、

  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

  上海市奉贤区、

  北京市海淀区、

  重庆市南岸区、

  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

  济源市、石河子市。

  编辑  胡  健

  版式  胡  骏

  校对  赵  林

  镇江12年创建大事记

  从2003年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评比正式开始。三年一次,错过决战,便遗憾三年。从2003年首次创建起,我市3次与全国文明城市失之交臂后,终于在第四次赢得席位。创建之路,亦是城市的成长之路。

  2002年

  在常州、扬州、南通、镇江四市的文明城市“联考”中,我市成绩比较靠前,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两项荣誉称号,丹阳、扬中、句容三市均跨入江苏省文明城市行列,成为省内为数不多的“文明城市群”之一。 

  2003年

  全国文明城市首次评选。已经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需要重新申报。 

  2004年

  镇江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让绿色文脉成为名城镇江灵气与活力之源。至2004年底,城区绿地率已达35.72%,绿化覆盖率37.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98平方米。镇江已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2005年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精心组织实施全国和省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目标,落实相关责任和任务。多次组织“美化环境、清洁家园”集中行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占道经营、不文明交通、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使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复查。

  2006年

  新一轮创建工作起航。《镇江市人民政府2006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整体推进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2008年

  省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组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组肯定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思路、得力举措和显著成效。我市的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群众的做法,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的举措,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群众欢迎与支持文明创建,给测评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9年

  新一轮创建工作启动。市文明委制定印发了《镇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09-2011年)》。根据行动计划,市文明办将牵头组织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精心打造文明城市创建“1234510”示范工程,即建设一条文明城市创建示范路、两条城市客运服务示范线、三个特色文化示范场馆、四个文明创建示范精品社区、五个城市文化示范广场、十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力争将示范工程打造成我市文明创建的新名片。    

  2010年

  根据《“全民共创文明城”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市开展“十百千万”系列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1年

  2011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我市开展 “不给别人添麻烦”、“负责任地做产品”和“健康成长我作主”三大主题活动,中央文明办十分关注。

  在市文明办随机进行的民意调查中,市民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赞同率达到96.5%,超过了申报要求26.5个百分点,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理念已深入人心。

  2012年

  全国再次迎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首次测评。这一年,镇江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提名城市中名列第18位,未成年思想道德指数测评全国第11位。

  2013年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考,镇江在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提名城市名列第4位,未成年思想道德指数测评全国第3位,连续两年位列全省提名城市第1名。

  2014年

  与首轮创建时相比,本次创建的3年中,镇江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推进老城区、老小区、背街小巷及积水区改造整治,改造或新建一批菜市场,并新增停车位6000个;先后拓宽改造道路69条,总里程达216公里;突出公共交通优先,竣工交付了一批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并新增智能公交车341辆,添置公共自行车2000辆、停放点80个;新建或改造提升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建成体育会展中心和一批体育文化场馆,新建或改造一批适宜公众户外活动广场、公园和公共绿地,新增面积131.6万平方米。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测评中,镇江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省内提名城市,迎来国家检查组测评。(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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