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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列入首批
中国-欧盟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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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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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列入首批
中国-欧盟地理标志
互认互保产品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正式发布通知,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涉及的10个产品已履行完各自规定的程序而获得批准保护。镇江香醋成功列入我国首批中国-欧盟地理标志互认互保项目产品,成为我国首批“非欧盟产品名称得到欧盟方面认可”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在欧盟27国获得等同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严格保护。

  恒顺集团研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产品在欧盟得到批准注册,将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样的专门保护。欧盟将不仅保护镇江香醋的中文名称,还将保护翻译成所有成员国官方语言的名称,在欧盟成员国内得到同等保护。如出现假冒和侵权,欧盟会依照地理标志专门法来追究其侵权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的生产商的利益。

  (戴慧 赵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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