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前夕习近平参观北师大时,向北师大出了一道“难题”。参观校史展览时,习近平发现老校长林励儒给毛泽东的一封信的落款竟为“林〇〇”,他的当场提问难倒在场所有人。北师大经翻阅相关校史档案和调查后表明,当日展出的林校长书信系公函草稿,“姓氏+〇〇”式的落款也曾多次出现在该校校长的公函里。
习近平在北师大看到的姓+圈圈,这是旧式公文中的书姓阙名。
书姓阙名制度,是由宋以前的“阙名自押”制度演变而来。古代盛行避讳,不仅公文中避免运用犯讳字样,即使某一公文中已使用了长官姓名,文书工作人员起草、誊写时也不敢直书其名,而要在长官官衔后空出书名位置,谓之阙名;留待长官审核认可后亲笔填写,谓之自押。两者合称“阙名自押”。长官在官衔后阙名亲笔押名,遂表示已审定全文,批准生效发出。例如少林寺《武德四年告少林寺文》,“世民”二字与通篇字体不同,即为自押之故。
阙名自押制度至宋代废止。因公文如数处阙名,就要数度亲押,颇为繁复,难免偶有疏漏,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徒具阙名之形,而无亲押之实。在清代档案里,许多官衔后仅有姓而无名讳就是如此。
在民国时代,避讳制度已不存在,机关、学校的公文起草的文牍(上行文)中,“书姓阙名”甚至圈圈阙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在长官的姓后面画了圈圈,就是草稿中略去了长官的名讳,起草者的习惯使然,这种情况在档案里面比比皆是,不足为奇。
文件草稿一般藏于兰台,这种旧式公文草稿款式,本来就是难得一瞥,对今人来讲肯定有些陌生。镇江档案馆收藏冷遹、严惠宇1946年9月《为组织自卫队呈请鉴赐拨发枪枝弹药由》(给顾祝同)信件原稿中,上款“陆军总司令顾”,正文中“〇〇等先人庐墓所在,痛痒切肤”,就是一个典型的公函草稿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