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如今,为了方便上网,家家户户都安装了宽带网络。而让市民马先生感到郁闷的是,家里宽带明明还没到期,却突然不能上网了。拨打报修电话才知道,原来宽带已经被商家擅自拆除了。
去年,马先生与我市一家通信运营商签订了宽带协议,交付了600元的宽带费。谁知到了今年6月,宽带却无法正常使用了。“我本来也忘了宽带什么时候到期,打电话一问才知道我家宽带离到期还有两个多月呢!”马先生说。马先生向商家了解故障原因,却被告知由于网络升级,宽带已被拆除,若想继续使用,马先生还需再到营业厅交700元。马先生对于商家没有事先告知,就自行将宽带拆除的行为感到非常不解,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尽到告知义务并赔偿损失。
经过调查后,润州工商工作人员发现,商家在马先生宽带未到期的情况下就私自停了宽带,并在马先生发现后仅以系统升级作为理由,而不作任何弥补,侵犯了马先生的知情权,也违反了合同约定。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商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达了歉意,并承诺赔偿马先生四个月的宽带使用时间。马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张烁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