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版:B5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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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里的“朱葛亮”
扬中市检察院等3家单位
联合整顿
丹阳检察官为在押人员追回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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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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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检察官为在押人员追回财物

  本报讯 近日,丹阳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创新开展约见检察官工作,告知在押人员凡是没有办理扣押手续的都是非法扣押,提醒他们入所后可以采取3种途径尽快讨回被扣押的款物:一是可以向管教民警、驻所检察官反映,帮助要回财物;二是向办案人员主张权利,可以要求办案人员将主张权利的谈话内容记入笔录;三是通过律师向办案单位要求返还被非法扣押的财物。 

  在押人员彭某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后,反映其即将刑满释放,但被办案单位扣押的7万元人民币没有办理扣押手续,不知这笔钱办案单位如何处理,请求驻所检察官给予帮助。驻所检察人员及时与彭某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同时向办案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利用一天时间即为在押人员彭某追回7万元。彭某对驻所检察官迅速为其追回财物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重新做人,早日出狱与家人团聚。

  (郦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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