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萍萍 古瑾
随着“微时代”的到来,微博微信成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百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的新渠道,给推动司法公开乃至整个法治进程都带来了挑战和机遇。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于2012年初开通官方微博、2013年底开通公众微信平台,专人负责,常态化管理,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事件,查询案件进程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活动,方便监督,促进司法规范,促进公正廉洁。目前为止,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微博已超过粉丝10万余人,微信关注达2万余人。
“微”直播
“面对面”解说庭审
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的一种重要形式。选择不适合网络直播,但民众又极为关心、迫切希望知道真相和渴望审判公正的案件进行微博直播,由文字录入快、法律功底深的法官在微博上进行图文并茂的现场庭审解说,并与“粉丝”互动,解答“粉丝”提问。
今年4月,开发区法院直播的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案,很多百姓在微博上观看庭审,并对最后的定罪量刑进行了互动讨论。“微”直播一方面解决场地局限性所带来的容量有限的问题,使更多的关注案件的人,满足他们知情权的需求,另一方面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审判公开,确保司法公正。
“微”互动
“点对点”答疑解惑
微博微信是新兴的网络交流平台,具有更方便、更及时、更快捷的特点,改变了民意沟通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状态,给网民提供一个能够自由发问并得到回复的平台。
自2012年微博开通以来,经常就一个案件或一个法律问题,和“粉丝”进行讨论。微信平台由专人负责、专业解答、及时回复。自公众微信平台开通以来,平均每天回答“微友”提问、解答“微友”法律问题2—3条,为群众答疑解惑。今年年初,一位外地的就业者,通过微信与法官沟通,咨询维权方法和途径,并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成功要回6个月的工资。微博微信让民意沟通工作更加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微”公开
“条对条”查询信息
微信平台上设置审务公开和案件查询板块。审务公开板块主要公开展示法院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当事人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办案流程等审务信息。案件查询分为自助查询和人工查询,立案时告知当事人微信号,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查询。自助查询栏定期更新公布当日及近期庭审排期信息、各类拍卖鉴定公告、通知等案件信息。人工查询主要针对执行案件,专人转入执行信息查询系统,结合执行短信平台,专人负责告知执行法官、执行进程和执行措施,让当事人了解执行过程和进展,督促执行的同时减少当事人误会。
“微”监督
“事对事”引导舆论
微博微信的兴起,催化了新闻媒体平民化、大众化的进程,使公众取得了新闻媒体所拥有的话语权,冲击着司法舆论,影响着司法公开。
今年4月中旬,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在微博上发表不切实际的言论,企图影响审判。法官在微博上及时回复,释法明理,有理有据,赢得其他“粉丝”认可。在审理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时,第一时间在微博微信上发布消息,包括案件的审理进程等,积极回应网民的监督,消除网民的种种猜测、质疑、误解和偏见,合理运用网络舆论。对因审判执行等工作引发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微博,及时沟通疏导澄清事实,减少负面舆论。此外,在作出司法决策前,广泛征集广大网民的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作出司法决策后,积极回应网民质疑,合理引导网络舆论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