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因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由潮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谢鹏飞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该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侦查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谢鹏飞关押在广东省看守所,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庭审。
检察机关查明,谢鹏飞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肇庆诗扬房地产有限公司郑少武等人(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涉嫌受贿事实共20宗。
此外,谢鹏飞还为不少行贿人职务升迁、子女上学及工作打招呼做安排,收受了一定金额的贿赂。
该案目前尚在审理当中。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