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和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发布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调研报告》,报告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5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快速增长,但公民胜诉的情况仍然较少,2012年一审审结的案件中公民胜诉率仅为17.6%。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程琥介绍,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每年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当年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总数的10%左右,其中,判决政府败诉的比例大致在13%左右,比例高于每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齐莹也表示,在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远远高于普通行政案件的败诉率。
《报告》显示,从近5年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来看,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绝大多数涉及基本民生问题。
程琥表示,大多数行政领域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但绝大多数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公安、社保等管理领域。另外,涉众型案件越来越多,有些也涉及一些敏感事项和政策调整,特别是对一些历史信息公开的申请,都和政策调整有关。
虽然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政府败诉率高于普通行政诉讼案,但法院裁判结果以“裁定驳回起诉”居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对中国来说是一大进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为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完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了很多努力,但做得还很不够,可效果比较明显,而且会越来越好。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