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警方昨日晚间通告,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警方通告称,10月28日晚10点,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大鹏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