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讨论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集中全党和各方面智慧制定好文件,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会议指出,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是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