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26日零时,长沙一位小学教师谭双喜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长沙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通知,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在下周一到拆迁指挥部报道,任务是劝婆婆。(10月27日《新京报》)
谭双喜的命运,因为有了个“钉子户”婆婆而改变。一图真相,有时胜过万语千言。一份白纸黑字的“关于临时调整谭双喜老师工作岗位的通知”称,“谭双喜老师的婆婆为枣子园项目拆迁对象,经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一直未能签订拆迁协议。按照区委区政府及枣子园项目拆迁指挥部的要求,请临时调整谭双喜老师的工作岗位,安排谭双喜老师至枣子园项目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其婆婆签订拆迁协议。”这份调岗通知的落款为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并加盖了该部门的公章。
拆迁虽被地方权力演绎成一个敏感语汇,客观地说,也未必需要动辄得咎。为公共利益或商业利益而拆的时候,有博弈、有轮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拆,或者不拆,都得表达诉求、讲究理据。只是,如果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对垒常依赖丛林法则是一种情绪化选择,那么,公权与公民之间的矛盾如果也以“合法伤害权”的姿态小鞋满天飞,这恐怕不仅悖逆了法治的基本逻辑,更容易说破了权力秩序的真相,令公权斯文扫地。
且不说被拆迁小区连番遭遇大喇叭“轮番轰炸”、“黑衣男子”拔枪、不明人员投掷爆炸物是真是假,41岁的谭双喜教着小学6年级,就算是再重要的民生岗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及枣子园项目拆迁指挥部的要求”,仍可以轻飘飘就将其从学校“临时调整到拆迁指挥部”——仅这一确凿的事实而言,就必然要遭遇多重质疑?一者,地方教育部门严肃的人事调令可以如此想调就调,不说人事调动程序是不是一纸空文,起码公章管理责任逃脱不了吧?
二者,既然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及枣子园项目拆迁指挥部的要求”,那么,究竟是谁的要求、这个要求又经过哪些合法的传达程序?下发调令的教育部门有责任解释清楚。三者,区委区政府对教育局、教育局对学校,这一对对关系之间究竟有怎样的权责逻辑?是不是上级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要求都须一应照办?权力作为是不是在正常的公文表达之外,还存在着事实上的另一套话语体系?此外,婆婆当“钉子户”,就在儿媳的身份上打主意,这样的“逼迁法则”是谁的创意?公文都敢发下来,体制内外监督是视而不见还是不知不觉?……在这一条线上,失范的权力不仅令人齿冷,更令人惊惧其背后群体性“耍流氓”的能力。
夸张的说法依然来自地方教育局,说通知是“应学校和谭双喜的要求下发的”。这样的说辞,已经超越了常理常情辩驳的范畴。拆迁合理与否是一回事,权力规范与否是另一回事。就此而言,我们可以不关心拆迁本身的公平正义性,但不得不警惕公文背后沆瀣一气、悖逆程序与法纪的权力作为。如此“依法行政”,算是为群众路线树立典型的反面教材吗?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