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秦火火等网络名人之后,作为在昆明“躲猫猫”、“小学生卖淫案”等事件中表现活跃的网络意见领袖董如彬(网名“边民”),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3项罪名,于前天被批准逮捕。
在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后,公安打击传谣言等专项行动正深入推进。
复杂经历 借热点事件变网络名人
今年8月底,昆明警方根据涉案人员的主动揭发,获取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线索。警方侦查发现,股东边民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欺骗工商部门注册登记。9月10日,边民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刑拘。
调查发现,2011年以来,边民利用其“网络名人”身份,捏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有偿发布、恶意炒作,造成网络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犯罪,遂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
边民真名董如彬,51岁,西双版纳人。2007年,他开始担任云南房网运营总监,正式进入“媒体行业”。2011年,边民与人创办了传播公司。边民在多个论坛发表多篇帖文,逐渐引起网民关注。在2009年以来的一系列热点敏感事件中高调发声,他表现活跃,曾被云南媒体评为“省十大网络牛人”。
四年前发生在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边民”成为网络知名人物。2009年2月20日,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参与调查,“边民”正是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事件最终以看守所警方、检方渎职人员被判刑、撤职而告终。
低头认错 承认越红线向网民致歉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边民开始也认为自己在网上炒作,以及收钱的事都没错。但在向民警讲述了一遍后,边民也意识到自己确实错了,“越想越觉得有问题”。
在看过两高的司法解释后,边民认为,司法解释是规范网络行为的红线。边民说,在网络社会也要有底线,希望网络名人或网友,发表言论应该谨慎,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良心”。对于自己的炒作行为,边民承认自己“越线”,对别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终,边民向警方坦陈,“对这些不实、错误言论会产生的后果没有考虑太多,对阅读这些言论的粉丝和读者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也说声对不起”。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