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8万元玉镯坠地摔裂
本报讯 22日,备受市民关注的“天价玉镯”案在京口法院开庭审理,令人稍感遗憾的是,被告柳女士缺席,也没有聘请任何代理人为自己辩护。目前,第一次庭审暂时结束,接下来何时开庭,将等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
今年3月26日,市民柳女士在镇江百盛商城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金伯利钻石”柜台,试看一只标价38.8万元的玉镯时,不慎失手,玉镯摔到地上损坏。镇江金缘珠宝有限公司因此向柳女士索赔,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金缘珠宝公司将柳女士告上法庭。
当天的庭审中,原告金缘珠宝公司提供了证人证词、珠宝鉴定书等多项证据。
该公司认为,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尽到了告知义务,也做了保护措施,是柳女士自己不小心才造成了玉镯的损坏。法庭上,原告带来了被损坏的玉镯,肉眼能够看到玉镯上有一条明显的裂痕。“该玉镯实际上是相当于粉碎性破碎,里面还有细小的裂纹,只要一用外力,整个玉镯就会碎掉”。
原告表示,玉镯实际已经没有商业价值了,如果被告按照市价赔偿,该玉镯可以归被告所有。
关于玉镯的实际价值这一焦点问题,金缘珠宝公司称,玉镯是几年前在云南购买,当时花了31万元,但因为时间较久,无法提供购买证明。如果对价格有异议,可以申请对玉镯做司法鉴定,以衡量玉镯被摔裂时的损失。
不过,由于被告没有到庭,第一次庭审暂时结束。
记者了解到,庭审后,承办法官又按被告的户籍地址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地址寻找被告,均无法找到,且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法官提醒并呼吁,被告柳女士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接下来,法院将继续联系被告,如果柳女士一直不出现,将被视为放弃辩护权利。“希望她早日配合法院审理,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被告柳女士缺席庭审,会对接下来的判决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昨天,记者为此请教了王学剑律师事务所的王恩贵律师。
王律师表示,柳女士出庭与否都不影响判决,在对玉镯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后,法院可以依此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一旦做出,将会按照柳女士的地址送达,如果还是找不到人,将在报纸上登报“公告送达”。按有关法律规定,“公告送达”60日后,将视为送达,判决生效。此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对被告能查到的相应财产进行保全。
(曹浏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