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朱旭海(图片与稿件内容无涉)
近一段时间,使用镇江移动号段的消费者,不时收到10086的短信提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移动公司网络全面升级,旧版手机卡将逐步淘汰。请您携带身份证或密码至就近营业厅,免费更换新版手机卡。”一看到旧版手机卡将被淘汰,让不少消费者慌了神:难道不换卡手机就不能用了吗?要如何换卡呢?与此同时,记者还听说了一些消费者在使用4G网络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疑问。
并非人人都需要换成4G卡
在电力路和大润发等处的移动营业厅,已经有一些消费者在排队办理换卡。工作人员不断向拿到新卡的消费者提醒:一定要在30分钟内将原来卡里的信息倒到手机里,否则过了30分钟,系统就不认原来的卡了(老卡报废)。对部分不会操作的消费者,工作人员还帮忙把卡里的通讯录转存到手机上。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现在需要对用户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所以换卡时必须携带号码登记人的身份证原件,而消费者在任何一家移动营业厅或者授权代理店办理换卡都是免费的。
据了解,移动这次免费更换的4G-USIM卡,也就是第三代手机卡(用户全球识别卡),习惯上称它为4G卡。与原来的SIM卡相比,新卡的最大“卖点”是通讯录存储数量由200或300个,扩大为500个。新版4G卡不仅兼容2G、3G、4G手机网络,而且兼容各款手机。相对于SIM卡,4G-USIM卡鉴权机制采用双向鉴权(除了网络鉴权用户外,用户也鉴权网络),有很高的安全性,可以防范伪基站的短信诈骗等。
联通公司也在紧锣密鼓地给消费者更换新卡,只不过都是从2G升到3G,因为联通目前使用的3G手机卡,可以直接升4G服务,如果使用4G网络无需换卡。如果是联通的2G手机用户,将来要使用4G服务,就必须更换新卡。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移动的短信,看上去有点像“最后通牒”,其实不要太在意。因为即便以后大多数消费者都升4G服务了,对于之前签订2G、3G合约的消费者,运营商还要继续提供服务,消费者办理换卡前先考虑好是否需要,因为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需要4G服务,比如使用手机就是接打电话,2G、3G也够用了,一旦使用4G卡,如果操作不当,还是存在流量飙升、电话停机、费用意外增多等风险。
套餐升到4G“不给回头”?
换新卡、用4G套餐,也会有有意想不到的麻烦。消费者姜女士不久前就投诉:自己办理了4G套餐,因为使用上发现了问题,想办回到3G,却被告知“不可以”。
姜女士告诉记者,她使用流量和拨打电话都比较多,原来200M的流量套餐月月超出,每月费用达到200元左右。今年7月份,她听说联通的4G“自由组合”套餐比较适合自己,就开通了。使用一个月后,1G的套餐流量不再超出,费用降到130多元。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已经不能使用单位的集团号群。联通客服告诉她,因为她单位的用户都是3G网用户,集团号群不支持4G用户,所以她不能再用。又用了一个月,姜女士发现因为自己不能享受集团号的优惠,自己每个月要多花几十元,而且也给同事增加了话费。
她再次找到客服,要求改回原来的3G服务,并将自己的号码回归集团号群。客服告诉她,升级成4G套餐后,就不能再回到3G,因为后台系统不支持。记者给联通镇江分公司的客服负责人打去电话,通报了姜女士的投诉。这位负责人说,镇江分公司确实无权“降G”,表示向省公司反映情况,看看能不能解决。几个小时后,这位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遗憾,因为省公司也改不了套餐,“后台系统就是这样设定的,省公司也没办法”。
“降G”不行,“升G”有没有障碍?记者致电联通10010,客服人员的回答是:“完全没有问题。不需要等到合约期满,现在就可以办理升级4G网套餐的手续,而且升级不需要换号码。等原先的合约到期结束,新的4G套餐就自动衔接上了。”同样是变更套餐,“降G”此路不通,“升G”却通行无阻。
三大运营商对“降G”各有态度
在联通营业厅里,确实有一张《4G业务温馨提示》,其中规定:“2G/3G老用户转为4G业务后,无法转回2G/3G套餐。”记者请教了一位营业员,她表示:“上级部门的规定就是这样,后台操作也不支持更改。可能是在技术上有难度吧。”
记者咨询了一些业内人士,他们表示,“降G”在技术上应该没有障碍,无论是4G降到3G,还是3G降到2G,理论上都是可以实现的,可能是运营商在“降G”服务上设置障碍。移动、电信又是什么情况呢?
记者致电中国移动10086客服热线,客服人员表示:如果不想再用4G服务,可以转为3G或者2G套餐服务,这没有障碍。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即有的消费者如果原来用的套餐是很久以前办理的,而现在该套餐已经不再销售,此时消费者使用4G套餐后又放弃,将无法再用当年购买的那个套餐服务,只能另作选择。
中国电信10000的客服人员表示:升级为4G网络的用户若想“回头”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消费者所用套餐还是原来办理的2G/3G套餐,只是开通4G功能,那么要转回去只需要关闭4G功能就可以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办理了新的4G套餐,那么就不能再转回去了。说到原因,客服人员表示:“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
不能“降G”侵犯消费者权益
对于运营商在消费者自由选择服务上设置障碍的行为,市消协律师团陈红坚律师表示:《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运营商的都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陈红坚说,《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大权利中,包括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就是说,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经营者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各种形式强制消费者不能选择某种服务。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升G”和“降G”,运营商强制规定网络服务升为4G后就不能再选择3G、2G网络服务,属于强制消费行为。
其所谓的“后台不支持操作”理由,符合“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义务”的规定,同时还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