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新《消法》实施一百天之际,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万达广场联合开展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也成为一种有价值的买卖资源。而在今天实名制越来越普及,消费者的一举一动都被标注着真实性,如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众隐私权免遭侵害,《新消法》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作出了明文规定,国家立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涉及个人信息采集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给予保护。在活动现场,移动镇江分公司、工行镇江分行、镇江供电公司、中国人寿镇江分公司和镇江第一人民医院等五家单位,就如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做了公开承诺。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刘建对工商局、消协就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提出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保护。相关部门要重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对侵权行为实施高压严管;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采集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地制度规范,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要大力营造个人信息维权的浓厚氛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载体、新媒体,大力广泛宣传个人信息维权的法条、规定,强化全面的维权意识和知识,及时发布相关的提示、警示,曝光典型的侵权案例。
三是职能部门要做贯彻新《消法》的引领者。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消法》,认真抓好对新《消法》全面学习、宣传和培训,围绕新《消法》切实做好消费教育引导、投诉调查调解、反映查询建议、执法维权办案、提起支持诉讼、揭露批评监督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新《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责。
来自放心消费创建办、工商、消协、卫生、盐务、保险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市区各大通讯运营商及银行、保险等26家单位开展了现场咨询活动,接受消费者咨询。据了解,各家单位现场将社会公众生活中普遍遇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以知识问答和生活案例的形式,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地讲解,教授消费者个人信息防范技能。比如,使用公共无线网络时不要传输重要数据、操作网上银行;使用智能手机时应限制应用软件的访问权限等。市民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形式让人觉得耳目一新,宣传内容贴近生活,易学实用,对于公众学习了解个人信息安全知识和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很有价值。
此外,围绕新《消法》宣传组织开展的有奖猜谜活动也吸引了众多消费者踊跃参与。
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消协顾问陈苏,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市消协副会长张炳良,市政协常委、经科委主任、市消协副会长蒋平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报业集团董事长、市消协副会长王红卫,镇江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国平,市卫生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鲍务新,镇江银监分局纪委书记、市消协常务理事陈家龙参加了当天的活动。(陈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