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9版:四轮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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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宝马”:卖萌可以,上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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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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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宝马”:卖萌可以,上路不行!
  淘宝网电动四轮代步车网页截图

  文/朱旭海  图/来自网络

  外形看着像轿车,有些还贴着“宝马”、“奔驰”的车标,车内方向盘、进退挡、脚手刹、远近光灯一应俱全,这样的四轮电动车在商家那里,还被宣传有“不用上牌、无需驾照”等便利……你想买?还是缓缓吧!因为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生产、安全技术标准,“不用上牌”在交巡警部门那里其实是“不能上牌”。

  说明书上的

  电池续航能力打了六折

  近日,丹阳工商局动用局消保科、新区分局、皇塘分局,调解结案一件历时几个月的四轮电动车投诉。

  去年11月28日,消费者严先生在丹阳市导墅镇一家叫“超威”的电动车销售部,买了一辆电动四轮代步车。严先生本人常住在吕城,平时上班要到丹阳市区。一次到岳母家吃饭,在路边发现“超威”有这款四轮电动车。翻看说明书,明确写着充电一次最少能跑80公里、最多能跑180公里。严先生一看乐了:正好解决自己上班路途远的问题,而且这车还全封闭,不怕日晒雨淋。店员介绍,这样的车“不用上牌,无需驾照”……这么合心意,哪有不买的道理?严先生便花了12600元买了下来。

  买车后,严先生迫不及待地载着夫人上路,从吕城出发,还没到丹阳市区,电量已经提示不多,回来的途中,电量指示红灯闪烁,勉勉强强才到了家,最后一段还是夫妻俩下车推进家的。严先生对这条路太熟悉了,全程只有50公里,怎么就跑不下来了呢?严先生不甘心,又试了一次,结果发现充电10多个小时,确实只能跑50多公里不到。买车就是要解决上下班的问题,天天最后一段要靠推,怎么吃得消?严先生找到“超威”要求退货。

  “超威”的老板盛先生认为车能跑没问题,拒绝退货。反反复复修了好几次,还是不行。严先生投诉到导墅镇工商分局,因为双方分歧较大,工商分局一时调解不下,严先生又请丹阳市工商局消保科帮自己维权。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消保科找到生产商佰顺电动销售公司,并告知:根据《消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说明书上载明最少能跑80公里,实际只能跑50公里,属于误导消费者行为。但是经销商认为,说明书上的公里数是实验室数据,并没有错,同时,以自己店小等理由不愿退货。丹阳工商局消保科邀请经销商、生产商所在辖区的新区分局、皇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由经销商“超威”出2600元,生产商佰顺电动销售公司出9000元,共计11600元退还消费者。

  看着“萌”开着“猛”

  但上路违法

  “我还当谁家小孩把玩具车开上路了呢!”市民李女士指着路上跑的四轮电动车说。这款貌似“奔驰”迷你小轿车的的四轮电动车,开起来不慢,目测时速有50公里左右,尾部车牌位置挂着一个蓝色“电动车”字样的牌子。

  记者在市区南门外大街一家电动车修理门市部看到,一辆四轮电动车正在修理。询问店老板得知,像这样在路上撞坏来修的车,一年总会有十几次。老板坦言:“我不卖这样的车,看起来挺萌的,开起来挺猛的,安全上没保障,出了事赔不起。”据他介绍,市区大约有四轮电动车千余辆,而在各辖市的总数约有数万辆。

  据市交巡警部门介绍,有些市民驾驶四轮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拉客载人,不少人因为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都相当欠缺,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比较突出。镇江交巡警支队曾上报过省厅交巡警总队,明确表示因该车型不在目录,无法登记上牌,在我省也无法投保,对上路车辆可以依法查处。

  市消协有关人士认为,办理上牌登记手续的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但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四轮电动车,大部分都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目录范围内,也就意味着购买后无法上牌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保障权益和理陪。消费者在选购四轮电动车时要弄清楚是否属于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产品。消费者可事先询问商家并书面约定,咨询公安交巡警部门,或登录国家工信部网站查询。

  同时,消费者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不驾驶无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商家也不得以“此车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来诱导顾客,不要盲目经销没有生产许可证、不在国家生产目录内的电动四轮车。

  让人啼笑皆非的

  “宝马”、“奔驰”

  

  记者在淘宝等网站看到,四轮电动车在网上销售远比线下火爆。以淘宝网为例,有近10个页面的商家在卖,还提供包邮业务,价格在6000元到4万元不等,有些车甚至贴着“宝马”、“奔驰”、“奇瑞”等车标,外形上也与这些牌子的汽车非常相似。不少车型的车身上半部是玻璃材质,下半部是工程塑料,车内有方向盘、进退挡、“油门”、脚手刹、安全带、远近光灯,车外有倒车镜、雨刷器……有些车油、电双用,车内仪表盘上显示最大时速为120公里。不少商家还打出“不用上牌,无需驾照”的诱人广告。有些厂商在“购车须知”明示,该车属于低速观光代步车(不能上路,只能在封闭环境如公园、厂区等使用)。

  对于消费者来说,花钱不多,还能遮风挡雨,同时还是绿色低碳的代步工具,看上去挺不错。但是,这样的车是上慢车道体积大,占路面,速度快,存隐患;上快车道材质差,易撞坏,速度慢,易拥堵。

  记者了解到,国内汽车业界对于是否发展低速电动汽车一直存在争议。资料显示,2012年5月,北京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这也意味着,要先取得驾照还要有号牌。山东省在5个试点城市,对低速电动车给予上牌的政策支持。但在更多省市,此类四轮电动车仍处于“上路非法”的境地,但是又很难在销售环节查禁。 

  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车辆类型划分的定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轮电动车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因此这类车属机动车范畴。而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到车管部门申领机动车号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未经培训就上路的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引发乱停放、载客运输、肇事逃逸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出台,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高于40公斤。而事实上,市场出售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已超过40公斤,不少时速可达五六十公里甚至更高。如何解决好生产、销售、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真正把电动汽车纳入整个交通管理大系统中,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贡杰欣、陈赟为本文采写提供部分线索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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