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院药房一角
金山网讯 2013年1月1日,镇江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取消药品差率,同时,合理提高部分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并降低检验组合价格,降低高值耗材销售价格,试点开展按病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