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民从广州一家电子商店的苹果产品广告前走过(7月2日摄)。 7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再度点名批评“苹果”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而就在一个月前,中消协联合天津等六省市消协联合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要求苹果进行整改。那么,苹果公司“霸王条款”为何屡“教”不改?“双重标准”服务是否店大欺客?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新华网广州7月28日电 题:中消协为何嚼不烂一个“苹果”?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乌梦达 欧甸丘
中国消费者协会26日再度点名批评“苹果”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而就在一个月前,中消协联合天津等六省市消协联合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要求苹果进行整改。那么,苹果公司“霸王条款”为何屡“教”不改?“双重标准”服务是否店大欺客?
中消协再发力,“苹果”惹怒网民
中消协26日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苹果”由于其糟糕的售后服务被列为反面典型。引发了网民热议,网民纷纷转帖、发微博质疑苹果的相关规定。
质疑一:“三包期”为何不能重新计算。
消费者王先生购买苹果牌IPhone4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苹果售后服务中心为其更换了除外壳和充电器以外的全部移动电话机配件,并填写一次维修记录。售后服务中心以苹果公司为消费者采用更换主机方式进行维修为由,拒绝重新计算手机的“三包期”。
质疑二: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苹果”。
网友“全军复活”说,维修更换部件成为用户的财产,被更换件成为苹果公司的财产。苹果的说法含糊不清,店大欺客。网友“绿皮小龙虾”说:“我就一条明白,我花钱换了零部件,维修后更换下来旧的零部件为什么不还我。”
质疑三:修坏产品仅赔维修款。
《IPHONE维修报告》第五条规定:“客户应对其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苹果及其授权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网民“凤舞九天”:修坏了只赔维修款,那是不是医生错诊只赔医药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