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犯罪嫌疑人吴伟强介绍,2009年初,他在江门市认识了今年奔四的冯良超,发现他在做建材和大型的建筑施工项目,吴伟强就将自己的一辆小车借给他开,冯付给他10万元租金。钱迷心巧的他认为自己碰到了财神,于是与冯结交上了朋友。不久之后,冯良超手上有个与江门市睦州镇政府开发建设一个五金工业园的项目,吴伟强财心大起与他合作共同挣钱,双方共同邀起4人,于2009年5月,正试成立了一家邦利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吴伟强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冯良超为董事长,每人在公司享有35%的股份分红权力,另外一名罗女士和另一名朋友,他们两人每人可享有15%的股份分红权。
图为2012年4月25日,广西东兴,越南警方将吴伟强的手铐和脚镣打开,交给中国警方。
吴伟强与冯良超等4人共同办起的邦利投资有限公司,在短期內招来客户融资3900多万元。同年底,由于政府征地方案流产,投资项目落空。不久后,冯良超向吴伟强提出,要动用公司2000万资金。吴感觉冯的确是自己的朋友,二话没说就放弃了法人代表的权力,给他拿走2000多万元。但吴伟强不懂他把资金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图为4月25日,中国警方接过犯罪嫌疑人,将其押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