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1时许,在庭审现场,杜某的表现有些随意,说话时经常伴有各式的表情及手势,为自己辩护时还打了草稿。 姜旭 摄
面对法官、检察官、律师、亲属、旁听的学生,他或困惑、或惊讶、或不满、或微笑、或满不在乎……
4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杜某绑架张女士案。
2008年11月11日,杜某于沈阳浑南的浑河大桥上故意制造超车刮碰,趁受害人张女士下车查看之际将其绑架。杜某伙同胡某、赵某将张女士藏于一车库内拘禁,当场抢走现金2万元及两部手机,后又逼问银行卡密码取出6万元。之后,绑匪向张女士爱人勒索200万元赎金。
2008年11月16日,警方救出张女士,并随后抓获胡某、赵某。2009年,胡某、赵某均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直到2011年9月8日,杜某才归案。
法院当庭宣布以绑架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5年。面对15年刑期的判决结果,他马上变得很沮丧,被带下法庭时,嘴里爆着粗口…… 杜某当庭表示上诉。 (据辽沈晚报 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