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4日,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进行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向商家出示新版执法证。执法证附有内卡,上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和执法证号,新证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颁发,是工商执法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和执法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