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京江晚报一则报道《部分星级饭店主动申请“摘星”》引发关注,我市10家星级饭店被取消旅游饭店星级资格,其中不乏主动要求摘星者。这种事,其实已相当普遍,各地都有类似报道。
星级酒店尤其是高档星级酒店主动“降星”甚至放弃“星级”评定,表面上颇违常理,但放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各地政府严控会议经费,以及作出政府采购“限星”的规定,高档酒店弃星之举就不难理解了。总体上来看,不少人都为高端酒店的这种“低姿态”叫好,并认为是中央八项规定成效的佐证。但笔者认为,对五星级酒店“弃星”不能盲目乐观。一方面,如果主动“摘星”是为奢华的公务消费扫清路障、打开便门,不该铺张的还在铺张,不该浪费的还在浪费,那么这就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另一方面,饭店星级的评定是政府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饭店行业行为的一种手段。通过星级评定,将不同设施和水平的饭店划分成不同的星级,并加以监督管理。我们不能陷入一种认知误区,无论是酒店还是景区的星级,对应的应该是管理和服务而非价格。因此,我们应该鼓励星级酒店、星级景区在价格上走平民路线,而不是“摘星”“降级”的同时降低服务水平。